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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球今亮点!【解读民法典】租客欠房租失联,该如何处理?

时间:2023-05-04 10:30:19 来源:吉林之声 标签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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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客一直欠付房租还产生了 1 0 0 多元的电费没有交,手机关机微信也不回,行李物品还在房内。房东可以自行处理租客的遗留物品吗 ? ——租赁合同如无约定,不建议房东自行处置。 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,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;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 租客存在恶意拖欠房租的情况下,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,收回房屋。但在房屋未腾空的前提下,尽量不要私自打开房门,以免引起财产丢失等纠纷,如欲私自打开房门,可寻求派出所民警、物业和邻居在场见证或者公证机关全程录像。如果房东起诉,要求解除租赁合同、支付拖欠租金并收回房屋,租客无法联系的,法院可以缺席判决。

《民法典》——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

播音制作:郭岚

文章来源:原创·吉林新闻综合广播

编辑:郭岚、子欣

审核:怀楠

监制:张永华 郝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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